声明人:陈志华
家人以前替我写的“不修炼”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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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4/207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