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连波
以前在公安部门,所说的“不修炼”的话,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信师信法,努力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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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4/207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