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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洪秀 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得法的。7.20开始时,有一亲友在电话中叫我不要参与法轮功的任何活动,在怕心驱使下,当时随口答应了。在监狱里被非法迫害时,我两次妥协,在监狱里也两次写了书面东西。在看守所时,家人(不修炼)因为怕心毁掉了真相资料,把书转移走了。在监狱里,有一次我传经文,被警察发现是我的笔迹,问我是谁帮着传的,我出卖了同修,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在监狱里,穿着囚服、背监规、说报告词,做奴工,参加为邪党歌功颂德的大合唱,唱过邪党“假、恶、斗”的歌曲。二零零七年“母亲节”期间,没有识破邪恶的伪善,给积极给同修洗脑的警官写赞美词。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离开监狱时,我在“释放证”上签字,按了手印。其实都是源于怕心。现在我才真正悟到,正法中必须从根本上纯净自己、归正自己,真正听师父的话。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7/2072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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