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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新菊 我九七年得法。因为学法不深,九九年7.20以后,听信电视谎言,又由于怕心,把家里的大法书藏起来了,仅有的几张真相资料吓的和我爸爸随着烧了(我爸爸现已故)。我姐回家经常给我讲真相,今年四月份我的同事去香港旅游,回单位讲香港正法情况及退党大潮,我一下全明白了。真相资料是救人的,我怎能因怕心、私心烧了呢。严正声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7/2072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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