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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洪霞 在非法迫害期间写了“悔过书”。99年10月27日到天安门,遭到警察非法绑架,回到当地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过着非人的生活,吃着发霉的鸡食料做的发糕,喝的萝卜汤没有一滴油,住的是凉板大铺,每天干十四、十五个小时的活。2000年7月20日,被洗了脑。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7/2072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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