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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世琴 我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期间在街道居委会写的一篇文章上违心的签了字,内容我也不知道,这都是怕心的驱使,现在想起来追悔莫及。现在我郑重声明:我违心的签字全都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7/2072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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