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小光 以前由于自己对大法真相不了解,轻信了电视上谎言,将师父的法像烧毁了,现在我得法了知道自己的行为错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声明:以前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将更加精進,努力学法,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7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7/207230.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