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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兰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邪恶的高压威胁下,我违心的写下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还在怕心的驱使下,烧了几本大法书。我当时的心情非常难过,一连哭了几天,所以我一直不想提这件事。严正声明:我以前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9/2073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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