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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芳扬

    7.22事件后,我在邪恶势力的高压下,我被迫交了书、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还强迫我照了相,但是这决非我本意,但也说明我法学得不深,不够坚定,犯下了错误,做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我感到很痛心。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不利于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并从此以后珍惜自己的修炼机缘,抓紧洗清自己的污点,挽回损失,重新成为堂堂正正、金刚不破的大法弟子。我要在正法时期讲清真相,加倍弥补自己的严重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元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7/23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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