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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青 我到派出所办事,警察问我还炼不炼,我说:“我现在没有时间炼。”警察又问我:“那你有时间还是炼?”我说:“那是以后的事情。”警察就把我说的这些写了一个条,让我签字。在怕心的驱使下,我就填上了自己的名字。现声明:我以上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30/2074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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