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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淑华、陈罩莲、张红

    在邪恶的迫害下、在求安逸之心的带动下我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也不能做的事,背叛了师父。学法后,我明白走错了路,用任何语言都不能表达沉痛的心情,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认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言论全部作废。我不能没有师父,不能背离大法。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随师正法,跟上正法进程,在护法、洪法、正法进程中,荡尽身上的污垢,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7/23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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