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新
在过去的过关时,因学法不精,在情字的带动下,向邪党写下了“保证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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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207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