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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邓小春 我于2006年9月29号晚上贴大法标语,被派出所恶警绑架,第二天就被非法送到看守所迫害7个月,之后被非法送往监狱迫害三年半。在监狱,被迫写了“四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我在监狱里违背大法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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