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时洪秀 在奥运期间,恶警在夜间闯進我家,把我绑架到一个俱乐部進行迫害。回家时经我同意,叫我儿子帮我写的东西(具体写的什么我不知道),声明: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1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