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香玲
我去一位同修家,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现声明:在关押期间所做的审问笔录、滚指纹、签名、照像、诊断书等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今后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2/207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