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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蔡玲 我在2000年3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受到严重迫害。那时不知用正念,只是默默承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拘留所里被电棍、手铐、胶皮管等各种刑具折磨的浑身是伤,艰难的熬过15天。临走时必须写“保证”,我被迫写了“保证”。严正声明:以上所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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