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苟菊芳
我有缘得大法,但在遭受迫害时,不坚定,写了“悔过书”,现在我清醒了,声明:“悔过书”及以前所写、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切作废。以后一定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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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3/207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