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秀敏
零四年在邪恶迫害时,出卖过一个同修,现声明:上述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今后做好三件事,多拯救人,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7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3/207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