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树有
我在被非法迫害期间,邪恶强迫给我照像和印黑手印,声明:强逼我签的字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3/207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