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宗芳
2007年我因在劳教所绝食,被逼迫写的“检讨”和 2009年5月在看守所写的“保外就医申请”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学好法,精進实修,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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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3/207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