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喜莲
我曾在压力下说过“不炼功”的话,给自己的修炼留下污点,愧对师父,愧对大法。现郑重声明: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3/207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