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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修淑英 在2008年奥运前一个月,公安分局恶警到我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资料,并叫我到局里把事说清楚。我不与配合,它们说拘留我一个月,并罚款一千元。我的家人用常人办法使它们取消了拘留和罚款,但得写“保证书”。我坚持不写,家人就代我写了。当时我想那不是我写的,我不承认。通过静心学法,我认识到当时的想法是怕心在作怪,是侥幸,害了家人,给大法抹了黑。严正声明:家人代写的“保证书”作废。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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