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付丽华、王艳玲 曾经在小学生假期“安全公约”上签过字,(因学校要求家长签字)上面第九条规定:不准参与赌博、迷信、法轮功活动,同时要劝阻亲友远离上述活动,后经同修点悟,知道签字是错误的(曾2次)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7月14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