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琼芳
99年7月20日后,我在邪恶的威逼下,违心的签字表示“不炼了”。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不炼”作废。我一定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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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4/207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