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淑兰
做真相被不明真相人举报,在看守所,所签的字、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4/207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