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杨志
我在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时,自觉交了部份大法书籍及讲法录音,并写了“保证书”,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从新开始修炼,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圆满随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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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5/207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