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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兴兰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到北方做真相时,被告发,被派出所绑架到拘留所,迫害二十一天后,被非法判一年劳教,因正念不强,照了像,按了手印,劳教书上签了字,配合了邪恶。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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