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帅君
我在2004年选调進城考试中,由于要到单位开证明,证明上写着“我没有炼法轮功”。现在我意识到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我严正声明:这种行为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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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6/207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