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春秀
在99年法轮功被迫害期间,单位找我签了名,我严正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6/207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