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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淑娟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我去派出所、看守所看我姐姐同修,所长问我二遍“你炼功吗?”我有了怕心,就说“不炼功”的话,从派出所回到家,怕大法书和各种东西被搜走,我就把真相碟、粘贴、护身符都烧了,全部作废。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以后我好好修炼,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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