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春洁 我被市国保大队非法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在最后一次非法提审时,我签了名,按了手印。在“释放证”上签了名,并照了像。严正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1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