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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芳

    99年7.20以后,我自作聪明将一部份大法书、手抄本、炼功服清出来,由家人交给派出所。2000年初,公安局要整一起上访的同修的黑材料,把我叫去询问,我配合邪恶说了一些事情。2001年夏天,我和一位同修因为怕心,在她家烧了明慧资料。2001年冬天,公安局要整另一位同修的黑材料,来我家抄家,把我带到公安局去做笔录,我配合邪恶说了一些事情。 2009年,我家人(同修)出了问题,公安局要我对法轮功表态,因为怕心,我含糊其辞。因为自己心性不高做出了出卖同修、有损大法的事,我很后悔。严正声明: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8/207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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