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宛米
以前在看守所和洗脑班,被强化洗脑,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决走正师父安排的大法修炼之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8/207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