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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香玉 我是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得法的。九九年7.20后,自己不能坚持学法和炼功,渐渐忘记了大法带给我的身心健康。二千零二年初,片警和派出所政法委书记把我叫到派出所,让我签字画押,承诺“以后不再炼功学法了”。由于学法不深,加上强烈的怕心,我向邪恶签了字、画了押。今天郑重声明:我以前跟邪恶签的字、画的押、向邪恶承诺的“不炼法轮大法”全部作废。信师信法,跟随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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