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晓俊
九九年7月去北京上访的路上,被非法劫持,并绑架回当地拘留所,一周后被非法转到监狱,配合邪恶违心的写了“不修大法”的话,现严正声明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9/208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