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芬
在中共恶党的邪恶高压迫害中,我违心的签了一个什么书,我声明:邪恶迫害我时我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否定迫害,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9/208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