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洪翰
被人举报遭邪恶非法抓捕,做了不该做的事,在此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1/208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