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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富英 在大法遭受迫害时,我地区派出所的恶警到我家里,拿出事先写好的一张字条叫我签字,我没有看清楚字条上面写的内容,也不愿签这个字,就拒绝了。我的老伴(未修炼法轮功)因为害怕,在字条上面代我签了字。后来通过学法,我认识到当时的做法是不对的。严正声明:老伴代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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