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秀金、李风翔、孙金梅、李秀珍、高树花、杨树枝
2008年,在邪党的强迫下,签了字,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路上紧跟师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9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2/208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