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景颜
在99年7.20以后,把大法书交社区并签了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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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2/208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