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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悟明

    2001年,本人被非法抓到洗脑班,因私心太重,诽谤大法,破坏大法,犯下滔天大罪,说了不敬师、不敬法的话,还演了小品,在小品中诽谤大法,阻碍众生得救,毒害了众生。声明:以上说的、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3/208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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