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中山
我对以前做的烧大法书等等错事非常后悔,特此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3/208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