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桂秀 我98年9月有幸得大法。99年7.20后邪党开始迫害,同年10月单位保卫科用复写纸写了“不炼法轮功了”,叫我签名,我签了名。做出了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错事,这是我的污点。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