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海芹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学员,走了很长的弯路,配合了邪恶“不学不炼”,现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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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4/208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