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香
我好惭愧,好差劲,我同世人讲真相时说了一句“我没炼法轮功”,现声明: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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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9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4/208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