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廖姿英
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和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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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6/208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