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有志
由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由于自己对法学的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自己所说、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继续学法炼功,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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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8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7/208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