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佳瑜
在邪恶迫害下,烧过大法书和师父法像,违心的签了字,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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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7/208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