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红霞
我在迫害初期因为怕心曾经交过大法书,写过“不修炼”的书面材料,在此声明统统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17/208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