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英 我是1997年得法的,由于学法少,法理不清,对修炼很多都是感性的认识,对常人的名利情看得很重,有时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修炼人。2001年,我被单位职工告发,单位领导找我谈话时,问我是不是修炼,我回答:“不炼”。她说:“那好,你回家写一份书面报告”。于是,我玩了文字游戏,这样就被单位领导保下来了。前几天看了同修的交流文章,我知道说“不炼”的后果也很严重,在此声明:我在2001年说的和写的全部作废。信师信法,紧跟师父,走回家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11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